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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宝强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7-05-1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闻 宝 强
(2007年5月14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已进行完毕。这次会议,学习了宪法;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了吴家文县交通局局长职务和蒋立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了张媛媛、杨传海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束传东为县交通局局长;依法任命了徐军、韩务农两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调研室主任。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对蒋立荣同志因年龄关系退出领导岗位表示衷心的慰问!对新任命的几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这几位同志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行政,扎实工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这次常委会议,我们把学习宪法列入议题,集体进行了学习。这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和迫切需要。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我们一定要把学好宪法、吃透宪法精神作为我们学法的头等大事,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上次常委会议安排学习了监督法,本次会议又学习了宪法,这种逢会学法的做法很好,要形成制度,坚持下去,要把学法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学法推动工作,这对于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说尤为重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其首要的职责就是监督并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实现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尤其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就必须加强宪法、法律知识的学习,练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当前,我们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不少同志是从党委、政府转岗到人大来的。面对新的环境和新的任务,都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就是连任的同志,也要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我们不仅要熟悉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更要熟悉宪法、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的基本业务知识,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依法治国的认识,强化法治观念,研究并解决新问题,尽早尽快地进入角色,找准位置,理清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将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关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县继去年被省确定为第四批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卫生主管部门精心谋划、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初步建立了以住院医疗为主,兼顾普通门诊为保障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减缓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惠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一件好事、实事,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我提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对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解决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是实现农民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2、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能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而且还能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从而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通过实行合作医疗,一方面推动农民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医疗消费能力,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在为农村居民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可以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推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这又进一步增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建立双方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深入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前,我县参合人数为718158人,其中已有9376人次参合者享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惠政策。我们要在广泛宣传合作医疗的同时,通过这些受益群众的现身说法,使农村群众真正消除思想顾虑,了解政策、看到实惠,从而积极主动参合,确保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性。
三、切实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力度。
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效益,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关键,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此,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搞好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做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卫生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主管职能,建立管理精细、操作性强、惩处严格的制度体系;努力调动农民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咨询、投诉和举报制度,开辟群众参与监督的各种渠道,引导鼓励他们支持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定点医疗机构能否向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和发展的关键。目前,全县已确定52家定点医疗机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从领导到医务人员一定要认识到,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获得优质、方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人员的医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科学有效地扩大定点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有关部门要认真核定收费标准,防止违规收费,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要积极探索科学的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及时快捷地拿到补助。
能否及时、足额地领取到补助,直接影响到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和参与程度。从3个多月的试点运行来看,对于县内就医的农民群众都能够及时得到补助,而在县外就医的农民群众普遍反映,补助审核程序多、周期长、手续繁琐,通常要经过向乡(镇)、县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申报、审核等数道“工序”,既费时又费力。为改变这一状况,卫生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科学简化程序,方便快捷地让农民群众尽快得到资金补偿。另外,对于农村“五保户”及特困户这一块,我们要进一步给予高度关注,及时研究解决方法。还有城镇居民的就医问题也是一块空白,要认真研究,找出适合的解决办法,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同志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关系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精心运作,循序渐进,确保健康发展,为保护和增进广大农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舒城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