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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际涛同志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5-12-1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沙际涛

20151215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作出了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手续,接受了钟建武同志因工作变动的辞职请求,祝贺钟建武同志提拔重用;我们欢迎孙鹏、方耀光两同志转岗来县人大工作,增添活力,增添新鲜血液;补选了张日升、张巍、葛振尊等3名同志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赵珞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生全同志为县公安局长、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勇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盛方海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赵珞同志来舒工作已有3个年头,已熟悉舒城的山山水水自然环境和方方面面的人文环境,作风严谨,工作务实勤勉,思维活跃,年富力强。这次组织上安排他任常务副县长,体现了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和重托。黄生全同志是一名“老公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相信来舒工作后,一定更有作为。李勇、盛方海两同志在多个乡镇党政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卓有成效,成绩值得肯定,精神值得褒奖,这次县委安排他俩在县直重要部门工作。我们衷心地祝福他们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再立新功!

今天听取县政府的两项专题报告,刚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个报告发表了很多中恳的审议意见,大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用心思考,提出很多真知灼见,我很赞同。下面,结合议题和之前各位同志的审议发言,我再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

每年最后一次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打捆”报告,近年来已成“固定动作”,也是年终一次总的全面“回顾”和“检阅”。通过“打捆”报告既能反映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采纳情况,也能强化政府的法制意识。研究处理好审议意见,既能体现人大常委会“作为”意识,增强履职热情,也是“一府两院”应尽的义务。在今后工作中:

一要在规范办理程序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双向反馈。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有效实施,既要依靠“一府两院”的主动工作,也要依靠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应当及时将汇总整理出来的、代表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会议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反馈,使其在落实上第一时间进入运作状态。另一方面,“一府两院”应当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有关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这种双向反馈,是落实审议监督两个必要的程序,其相互依托的属性,反映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无论哪一方职责得不到切实履行,监督效果都会受到影响。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应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针对审议意见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详细报告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思路。对有些审议意见,如不能办理,应说明理由,如在规定期限内难以办结,应说明原因,并提出继续办理方案。

二要在提升意见质量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其必要前提是审议意见本身要有深度、有力度、可操作性强。按照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把带有共性的建议或意见汇总整理起来,形成统一意志,这是落实好审议意见的第一步。显而易见,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调研和会上发言的质量如何,直接决定着审议意见的质量。县人大常委会在今后听取专项报告、视察、调研或执法检查选题时要紧密结合舒城实际,审议中要更加审慎。常委会既要鼓励组成人员在会上畅所欲言,也要强调大家在发言时从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紧贴审议议题,抓大事、议重点、讲实话、提实招,对工作的评价、问题的分析要客观、全面、准确,审议意见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忌笼统、宽泛和模棱两可。 

三是在完善督办制度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办理效果。办理审议意见,要形成一个好的工作机制。“一府两院”要建立健全审议意见交办、督办机制,确定专人联系、沟通、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使审议意见办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每次审议意见都要认真研究处理,明确责任单位,分解落实任务。对能够采纳的意见,立即狠抓落实;对有争取努力空间落实的事项,排出了落实“时间表”;对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的事项,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对那些落实审议意见措施不力,收效甚微的应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其尽快改进工作。必要时可运用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进行督办落实。坚决纠正在落实审议意见上出现的简单应付、空口承诺、文来文往、玩“文字游戏”等不严不实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开制度,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形式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引导全社会都参与到监督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上来。

今年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及时专文送达了审议意见。前不久,县检察院按照我们的要求,书面报告了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从他们的报告情况看,检察院领导班子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开动脑筋,明确了落实举措,细致周密,严谨务实,立行立改,善作善成。对此,我们表示满意。

二、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随着中央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大气候进一步风清气正,加之县人大、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审计及财政部门积极有为,被审单位密切配合,今年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是历年来最好、最到位的一年。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得到较好纠正,专项资金使用权方面的问题得到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得到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力度明显加大。从报告的情况看,尚有部分单位的整改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要努力将整改落实到位。审计发现问题能否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关系到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毋庸讳言,有的单位存在认识模糊,敷衍应付;有的没有标本兼治,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有的过多强调客观原因,有解释说明、辩解之嫌,审计整改浮于表面。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认识,心悦诚服地接受整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不能出现“半拉子”,否则前功尽弃。要攻坚克难,痛下决心,坚决将整改落实到位。对少数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县政府及县人大财经与城建工委要继续紧盯不放、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审计监督的目的不是查问题,而是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杜绝隐患。通过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对涉及体制机制性的问题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推进审计整改机制的建立完善,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二要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明确,完善审计制度的主要任务之首是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机关对重点部门、单位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意见》最大亮点在于确认了审计范围的全面性、审计组织架构的一体化和审计模式的职业化,其主要价值在于提升审计在政府问责中的地位和作用,消除当前体制中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文件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实行审计全覆盖。通过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和创新审计技术方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未来的上级审计机构对下级审计机构的领导作用将会得到系统强化,逐步形成上下一体化的组织架构。同时,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也是省委提出的“四个全覆盖”(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规范)要求之一。县审计机关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要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从多年的审计报告看,存在问题多多,会计基础薄弱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有个别县直单位财会人员不懂账理、不会做账,听起来不可思议。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上明确规定,县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近些年这方面有所弱化,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呼吁已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今年县财政局已对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轮训,社会反响很好。明年拟对县直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我们希望越快越好。县财政部门要切实担当责任,把对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列入工作范筹和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培训,使之“常态化”。通过23年的努力,使我县广大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财经纪律意识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要加强财经审计法规制度宣传工作。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契机,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强化各部门单位法治意识,落实遵纪守法的主体责任,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行不逾矩,守住底线,不踩红线,有效预防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发生。要转变审计工作理念,以审计查出的问题为案例,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部门预算管理的培训和引导,帮助部门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使部门在接受审计监督的同时,也是一次接受法治教育的过程,增强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理财意识。同时,加强审计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各项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形成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实现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建设“四个舒城”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