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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际涛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6-10-21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今天的会议中,我们先后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的2项工作报告和6件议案,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的1项工作报告,并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务实严谨的态度,认真审议报告,提出了一些诚恳的审议意见,请政府和法院认真研究处理。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

预算监督,是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近两年,我们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对预算的监督。县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法治意识也很强,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理财。刚才,同坤局长代表县政府报告了县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都没有异议,对调整方案表示理解、支持,作出了决议,批准了这一调整方案。通过这样一个报批程序,我们的预算调整就合法了。不要小看这一程序,它为我们依法理财,为人民理好财、用好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在工作中,我们人大和政府虽然站的角度不一样,但目标都是一致的,就是想把工作做好,做得合法、合规。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根据安排,我们以书面的形式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就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了决议。“六五”普法期间,我们县作了大量工作,很多工作都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但是,普法工作毕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对其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有清醒的认识。今后,要更加突出在法治文化建设、普法责任制落实、依法行政等方面着力,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动法治建设。县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持续监督“七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关于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关于金龙公司防汛救灾应急贷款有关事项、关于光伏扶贫建设项目贷款有关事项,以及几个单位融资有关问题等议案,都涉及到当前的重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以上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希望政府合理安排债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工作进度,切实做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会议还依法任命张海鸿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我们对他来舒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祝愿他在舒工作愉快!我们相信,张海鸿同志会像他的几位前任一样,竭尽全力服务舒城经济社会发展。

下面,重点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家响主任的报告很全面,也很务实。报告之所以写得实,根本原因还是工作干得实。可以说,政府已经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在抓。首先是领导层面非常重视,县长亲自批示、过问,常务副县长牵头抓总,分管县长领衔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全力协调,工作推动很有力。其次是办理工作规范有序,从交办、催办,到答复把关、督查问效,再到考核表彰,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工作程序。在办理成效方面,也非常明显,每年都有一批影响比较大的代表建议得到落实。比如今年南港镇的镇村公交开通、河棚新开公路桥建设等。今年,政府在各项任务都很繁重的情况下,还组织了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回头看”和“再办理”,补缺补差,充分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情怀和“一诺千金”的担当,我们对此表示赞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不足,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

1、真诚沟通,充分尊重代表履职行为。大家都知道,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在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和建议。这是代表的法定职责,也是代表履职的权力。我们要充分尊重代表的履职行为,理解代表对所提议案建议的期待。只有真正尊重和理解,才能用心用情来做好办理工作,办理中沟通要真诚。在给代表的答复函上,要耐心解释,晓之以理,以情感人。当面沟通,要热情。每件建议都要与代表见面,面对面坦诚交流。我想,当我们把办理过程,真正变成与代表的真诚交流过程,办理工作的基本目的就达到了,我们或许就不会再纠结于办结率和满意率。当前存在的诸如“年年不能办、年年提”的情况,也就会大为改观。

2、加大力度,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首先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装进政府的议事篮子,拿出一定的财力,整合一定的项目资金解决问题。我县一直是这样做的,希望今后继续加大力度,解决更多的问题。二是要适度超前谋划。很多的代表建议,提的都是热点问题,是可以预见的。比如说近年提的比较多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水利局在这一块做的就比较好,搞了一个规划,代表提出类似建议,均可以比照办理,答复代表也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三是要搞好协调配合。有的代表建议涉及多个办理部门,主办单位就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搞好协调配合,最大程度的做好办理工作。

3、注重引导,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做好办理工作,代表建议本身的质量是基础。这几年,我们也非常注重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引导,以期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但是,成效不是非常明显。我看了一下,今年我们不能办理的代表建议中,除一、两件涉及个别部门外,其余均集中在水利、交通领域,关注的都是项目和资金。显而易见,我们代表参政议政的视野还不够宽阔,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考还不够深入,进而造成所提建议单一狭窄。今后,要继续加强引导,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上下功夫。在人大层面,要积极搭建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开阔代表视野,引导代表更多地关注全县发展大局,多从长远角度看问题,提出有建设性和全局性的意见建议。相关工作机构还要继续做好人代会前的代表议案建议征集工作,进行政策性和法律性把关,对于一些明显与现实脱节、难以落实的议案建议,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把好第一道关。从政府层面,要加大政情通报力度,把代表的目光吸引到政府中心工作,引导代表以议案建议的形式,关心、支持、推动政府工作。

二、关于行政审判工作

去年5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社会各界对此都很关注。在安排今年工作的时候,内司工委建议听取县人民法院这样一个报告,以表示对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我认为很有必要,很及时。刚才,孙院长的报告全面梳理了近三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总结成绩客观,分析问题中肯,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也很有针对性。孙院长有多年的行政审判司法实践,是专家型领导,在他的领导下,县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从报告情况看,县人民法院能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全面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案件立案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行政审判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很显著。刚才,大家在审议中都给予了高度肯定,我完全赞同。同时,大家也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问题看来还比较突出,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共同努力解决。

1、加强宣传,优化司法环境。相对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比较陌生的,了解不多。大家都不了解,工作环境就不会好。为此,我们要着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面向人民群众,积极宣传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亮点,增强行政审判的社会知晓度,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向行政机关,突出宣传新法关于行政案件立案范围和行政机关参与诉讼的新规定,适当作风险提示,促使提高依法办事水平。行政审判人员要加强学习,确保所有行政审判人员能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牢固树立依法、公正办案的理念。在宣传方式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就很好,可以让各方面了解有关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前不久,我看省高院在发布白皮书的同时,还发布了“民告官”十大案例,以案释法,更直观生动,我们也可以考虑借鉴。另外,一些有代表性的行政案件,可以主动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场观摩庭审,现场接受教育。在宣传引导上,我们都有责任尽一份力。听说孙院长给我们提了一个很好的建议,建议我们在人事任免前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中,多增加一些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测试内容,这个建议有针对性,请内司工委认真研究落实。

2、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面对案件数量上升的新形势,提升行政审判业务水平,既是挑战,也是要求。要认真执行立案登记制,加强诉讼服务,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权,畅通行政案件入口。正确把握诉和调的关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进一步健全行政审判管理工作机制,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办案效率。由于庭审时间有限,可以在规范庭前证据交换和实地调查走访等方面作一些探索,尽量减少庭审中程序性占用时间,让当事双方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质证和辩论。加大法庭信息化建设力度,以便于图像、视频、影音等证据展示,推进庭审实质化。加大对行政判决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结率,实现案结事了,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要注重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院领导班子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带头抵制外界干扰,确保依法独立办案。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培养业务骨干,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新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探讨解决办法。

3、良性互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行政是源头。要准确把握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权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注重加强与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要利用好现有的沟通联系制度和平台,定期向政府和有关机关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在严格依法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指导。提前介入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提出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就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违法多、证据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创新运用个案司法建议、类案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帮助行政机关改进工作。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审判机关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情况。主动加强对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提供必要的帮助。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法治修养,主动出庭应诉。还要注重培养法制人才,提高出庭应诉能力,逐步减少委托非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展示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