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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促进代表工作

发布日期:2007-03-11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加强制度建设    促进代表工作
——舒城县人大开展代表工作纪实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近年来,舒城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代表工作这一基础性工作,建章立制,使代表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工作。
——建立代表网络制度。目前,舒城县建立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室179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个、县级33个、乡镇143个。各代表小组都建立了“六项制度”,即: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汇报交流制度、评议制度、代表活动登记制度。各活动室做到四有:有“四簿”(代表签到簿、活动记录薄、建议和意见记录簿、好人好事记录簿),有国旗、国徽,有学习资料,有代表照片。每次换届后,各代表活动室对代表照片都进行了及时更换。各代表小组坚持每季度活动一次,各乡镇基本做到对代表小组活动,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反馈。
——建立培训制度。舒城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结合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开展对乡镇人大主席的培训。每次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都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本乡镇代表进行学习培训。几年来,先后从省人大和县委党校请法律专家授课,系统地讲解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县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各乡镇也结合实际,组织代表开展宪法、代表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县人大每年召开人代会前,发出通知,要求各代表组开展一次学习活动,组织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并要求代表加强与选民联系,收集反映群众的意见,以提高会议期间代表的审议质量,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县人大常委会每次开展视察检查活动,都邀请所到乡镇部分代表参加;每次常委会议,都分期分批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既便于代表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又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提供了机会。加强对代表的学习提供服务。县人大常委会《会报》和人大机关编印的《舒城人大》每期都发放到代表手中。近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为县人大代表、各乡镇为各代表小组都订阅了《中国人大》、《江淮法制》等,供代表们学习。
——建立联系接待制度。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登记、审阅和转办程序,使代表来信来访都能得到及时答复、解决。2000年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接待代表日制度》,安排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月5日作为接待代表日,并公布了专用电话,使涉及代表或代表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建立了走访代表制度。每年结合代表法宣传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开展一次走访代表活动,了解代表生产、生活情况,征求代表对人大及“一府两院”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的代表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反馈,交“一府两院”落实办理,并要求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从1999年以来,已走访代表800多人次,收集代表意见和建议有1000多条。
——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从2000年起,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每年人均150元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年初划拨人大帐户,主要用于代表报刊的订阅,并对委托乡镇组织县人大代表活动给予适当补贴,对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各项活动中的农民、下岗人员和个私企业代表给予适当误工补贴。近年来,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逐年增加,2005年活动经费增加到9万元,年人均近300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县人大办公室和财政局每年联合发文,要求各乡镇按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要求各乡镇在年初财政预算报告中,设立“代表经费”专项科目,做到真正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对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的范围,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代表活动经费由人大主席掌握使用。在每年4月份代表法宣传月中,县人大常委会都将代表经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目前,各乡镇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时,基本上做到由主席团成员将代表经费按每人10~20元标准带到各小组,不增加村级负担。有的乡镇还提高了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对代表小组实行每次活动补贴100元,同时对非国家公职人员每天补助10元,从而在经费上保证了代表小组活动的正常开展。
——建立建议办理制度。按照《安徽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要求,舒城县人大常委会探索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制度和方法,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主要抓了七项工作:①每年县人代会后,及时督促政府召开交办会,部署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同志参加,并提出具体要求。②由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成“三办”督查组,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1-2次督查,加强督办和催办。③代表工作室将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目录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由各位主任、副主任牵头,按各工委职责范围抓2~3件重点建议,督促解决。④建议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县长现场办议案活动。这项工作从1996年开始,已经历了三届四任县长,受到了代表的好评。⑤凡是代表在办理反馈意见中对办理答复表示不满意的建议,“两办”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组织承办单位到现场察看,与代表见面,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并重新办理。⑥每年第三季度由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召开一次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汇报会,由各承办单位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和落实解决情况。⑦坚持每年两次听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一是上半年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汇报;二是年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重点办理项目进行视察。代表所提建议基本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办理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办结率逐年上升,所提建议被采纳解决的每年都在40%以上。
——建立检查指导制度。换届以来,舒城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检查指导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除坚持分片联系制度,分片汇报会制度外,还注重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重点指导。
在每年4月份代表法宣传月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都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学习代表法,并作出活动安排;人大主席作一次广播讲话,宣讲代表法;出一期宣传代表法的专栏或黑板报;主席团成员开展一次走访联系代表活动;各代表小组开展一次小组活动。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组织代表开展“三评”工作,即:代表评议政府副职、代表评议站所负责人、选民评议代表。制定了《选民评议代表暂行办法》,规范了选民评议代表工作,明确规定了评议对象、内容、程序和各阶段时间的安排,并对每届开展评议代表、参加选民的比例和有关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了具体规定,从而保证了选民评议代表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