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三转型”,推进代表建议办理
为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提升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结的满意率。近年来,县人大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和办理实效入手,不断完善制度,加大督办力度,通过“三着力、三转型”,推进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着力提高代表素质,代表议案和建议由数量向质量转型。2007年换届选举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新一届当选的310名县人大代表进行系统培训,先后从省人大和县委党校请来法律专家授课,讲解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意识。代表调研提交的议案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引导,每年在县人代会召开前,都给每位代表印发一份《县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注意事项》,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引导代表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的大政方针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新年度议案和建议内容。要求各代表小组开展一次活动,加强与选民联系,注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安排代表编写议案和建议。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要求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一事案,有案由、有案据、有案文,一人一签。每年人代会期间,议案审查委员会抽调专人,对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进行适度把关。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劝退改提;对在上年度人代会上提过的不再重提,由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实行盘点消号。对各代表团提出的相同议案和建议作并案处理。每年人代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对于代表的议案在县人大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评比。去年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2007年度5件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领衔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增强了代表提议案和建议的责任意识,降低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数量,从而有效地提高了质量。
二、着力跟踪督办,代表建议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型。每年人代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政府召开的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会上都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责任到人,明确分工,答复要采取主动登上门、请进来的方法,当面向代表答复,避免以信函的形式答复。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加大督办力度,坚持每年两次听取政府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年中,主任会议重点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情况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年底,常委会议全面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常委会成员和部分代表对重点办理项目进行视察。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领其分管工作机构按其职责范围必须抓2—3件重点建议,牵头督办,并实行督办回访制度。对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还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办理的实际情况,及时与政府沟通。
三、着力建章立制,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由应付向实效转型。在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方面,舒城县人大常委会探索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制度。一是代表议案和建议的交办制度。人代会议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和建议,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代表工作室及时将代表议案和建议转交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召开交办会,部署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二是代表建议的督办制度,每年5—6月份,由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成“三办”督查组,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加强督办和催办。三是县政府领导现场办案制度。县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县长现场办议案活动。这项工作从1996年开始,一届接着一届,持续不断,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四是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意见反馈制度。凡是代表对办理答复表示不满意的建议,县人大办、政府办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组织承办单位到现场察看,与代表见面,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并重新办理。五是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成果汇报交流制度。每年第三季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召开一次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汇报会,由各承办单位汇报办理工作进度和落实解决情况。六是坚持每年两次听取办理工作报告,并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重点办理项目进行视察。七是各承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自查制度。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年度所有报告、汇报的审议意见,年底集中打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八是建立了走访代表制度。常委会每年都开展走访代表活动,走访代表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后,送达“一府两院”落实办理,并要求在两个月内将办理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