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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

发布日期:2013-08-0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因此,要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就必须重视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发挥代表作用?

是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物质保障,搭建代表活动平台,这是核心问题

乡镇党委政府要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给予人大代表活动必要的专项经费。建立代表活动经费和误工补贴正常性增长机制,确保无固定收入的乡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得到一定误工补贴,以提高代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按照就近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组建代表活动小组,推选一名代表组长和一名副组长;建立代表活动室,准备必要的活动设施,给予一定活动经费,组织代表定期开展活动。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开展视察;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坚持代表定期走访选民制度,通过选民与代表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使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稳定。探索乡镇人大代表列席乡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的路子,使乡镇人大代表能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

二是人大代表必须准确地“定位”,树立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我国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而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的作用。因此,身为人大代表就应责无旁贷地积极进入“角色”,投身到人大的活动中去。所谓“准确定位”、“积极到位”就是指了解人大的性质和职能,明确自己所处位置,努力在有限的任期内,积极主动地履行代表职责,做个名符其实的人大代表,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既要积极主动,又要讲求实效,正确处理好“在位”与“有为”的辨证关系,认识到要想“有位”必须“有为”,在任期内尽心尽力地要“去为”,要“有所为”。

三是乡镇人大代表必须加强自身修养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在各级人代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保证了人大代表,为了行使职权可以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活跃思想,畅所欲言,让大家敢讲话,讲真话,创造一个和谐的议政氛围……使广大代表能直言不讳地畅舒己见,这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优势所在。代表选举产生后,宪法和法律为代表创造了一个表情达意、充分反映意志的平台。至于代表个人能否在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作用,自身修养很重要。要努力使自己对事物有个客观的、全面的看法。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在视察调查等活动中,既要听领导的介绍,也要听群众的反映;既要听这一部分群众的意见,也要听那一部分群众的诉苦;好话、坏话、赞歌、牢骚都要听。千万不要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只论表面,不论里面。看问题时不妨试试用“换位”的心理设身处地地从对方角度考虑一下,这样能避免主观。要有求真务实的意志和毅力,敢于直言,不怕得罪人,做一个“心底无私天地宽”的代表。代表之间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处事时应求大同,存小异,就是说原则大事,要通过学习和争论逐步统一认识,而枝节问题,就不必斤斤计较。强化代表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必须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策水平,跟上形势要求,我们在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许多新事物、新问题,都会不断涌现。作为人大代表,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重视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觉悟,更新知识,提高辨别与判断是非的能力,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作为代表,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对宪法、各级组织法、选举法和党在各个时期的大政方针、国内外形势都要有所了解。这样当我们面临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后,才能焕发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才能对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有正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才会有对党对人民的重托尽职尽责的自觉性,才能保证在参与国家管理,行使人大职权中,做到准确、有效。同时人大代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密切系群众  ,才能问计于民,访贤纳能,广开言路,博众家之长,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而加强与选民、选区的联系是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也是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人大代表在行使监督职能过程中,要做到准确而有效,就必须树立群众观点,强化民主意识,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到群众中去广交朋友,交挚友,交诤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了解群众的所急所需;了解社会的热点问题,以便下情上达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通过视察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社情民意的焦点、难点问题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通过综合疏理分析,写成调查报告或代表建议,向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呈送或通报,这样才能使人大监督落到实处,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四是努力提升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

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办理工作质量。建立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机制,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确定一名政府副职,具体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升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广泛宣传乡镇人大代表先进事迹,树立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是人大代表还应正确处理好人大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作的关

乡镇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一线各行各业,他们都是由群众选举产生的,能够代表人民群众意愿,具有较强的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贡献,群众基础较高,所以说起话来做起事来,影响较大。因此人大代表必须把本职工作做好、做出色。那种在本单位随随便便,甚至口碑不佳,自己工作做不好,却又乱批评别人的人绝不会当选代表。同时,如果干不好本职工作,群众对其意见颇多,他在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就会大为削弱,甚至丧失了群众基础。因此代表要严格要求自己,力求做好本职工作。也应看到,我国人大代表都是兼职代表,除了行使人大职能外,代表还要做好本职工作。因此,如何处理好人大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要妥善安排,不要顾此失彼。要统筹兼顾,努力做到主次有序。人大安排的活动都是按计划进行的,而且活动也不会太多,应保证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也必须事先向人大请假说明原因,再事后联系补课。这样,既保证了本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能当好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做到两不耽误。(汤池镇人大主席朱恒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