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表工作

关于破解计生依法行政难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4-12-0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近期,干汊河镇人大代表、副镇长汤文生等针对当前计生依法行政难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研,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的依法治国方略,为计生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条件和环境,全体计生工作者只有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自觉以依法治国的要求来纠正和规范计生工作,才能有效破解当前计生依法行政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为此,提出四点对策建议:

    一、加大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把解决基层干群知法、懂法、守法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在宣传内容上突出法律责任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生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达到“执法一人、教育一片;执行一户、教育全村”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计生行政执法关键是一个“法”字,要依法管理计生工作,单靠计生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必须依靠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全面介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行动,才能突破行政执法难。建议针对计生依法行政难,推行行政立法和刑事立法:行政立法方面可以对拒不履行计生义务的轻微行为纳入《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刑事立法方面可以完善法律,将暴力抗拒计生依法行政的行为定为妨碍公务罪;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医务人员、当事人可以定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罪,给予打击。‍

    三、加强综合治理,规范依法执法。一方面要加强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计生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单列,使其从大量的计生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其专门负责计生案件的立案、调查、查处和移送处理等工作;另一方面要改变计生部门“唱独角戏”的工作模式,要求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形成各负其责、责权分开、互相制约的综合治理执法模式,如推行计生行政和刑事立法后,由计生执法机构负责立案调查和查处工作,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负责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科学进行考核,改进考核方案。要尽量做到删繁就简、便于可操作,真正从源头杜绝“弄虚作假”,做到实事求是设定考核指标,一要从便于基层操作角度精简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二要改进考核方案,改革“一票否决”模式,重点对计生违法问题隐瞒和追究处罚不到位进行“一票否决”。(整理人:卢贤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