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9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形式,
任命:
束克立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倪 平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朱更生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陈 宏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 俊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余本兵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龚 平为舒城县千人桥人民法庭庭长,
李立定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雷英平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俞成琪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胡 斌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杨圣海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训云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樊燕玲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熊中生为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靳成贵为河棚人民法庭副庭长,
凤维来为晓天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舒平为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蒋立荣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施申文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束克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朱更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宋安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 宏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 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翟迎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龚 平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胡 斌南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圣海张母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谈 斌南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 明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束克立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倪 平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朱更生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陈 宏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 俊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余本兵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龚 平为舒城县千人桥人民法庭庭长,
李立定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雷英平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俞成琪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胡 斌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杨圣海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训云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樊燕玲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熊中生为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靳成贵为河棚人民法庭副庭长,
凤维来为晓天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舒平为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蒋立荣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施申文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束克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朱更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宋安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 宏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 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翟迎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龚 平千人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胡 斌南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圣海张母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谈 斌南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 明万佛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