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宏祥辞去舒城县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3月4日舒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宏祥辞去舒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 职 报 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组织部门安排,本人已调往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申请辞去舒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罗宏祥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