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1年3月4日舒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罗宏祥院长的提请,任命:
孙全明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关于孙全明同志职务任命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孙全明同志为舒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院 长:罗宏祥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