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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2018.02.07)

发布日期:2018-02-2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张秀萍县长的提议,决定任命:

 涛为县司法局局长;

 飞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孔春春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吴之立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斗柱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  勇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