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18年3月30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的提请,免去:
李和平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徐志远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