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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2019.03.12)

发布日期:2019-03-1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名额数的决定

(2019312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不本院法官数的三倍”。根据这一规定和县人民法院的提请,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确定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14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