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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舒城县200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07-07-17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批准舒城县200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7月1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黄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舒城县200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财经与城建工委《关于200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县审计局对200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符合《审计法》的要求,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县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既肯定了财政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会议经过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及补助资金的审计力度,在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方面加强审计;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审计,在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实施、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方面加强审计;要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示制度。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审计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增强法制观念,严肃财经纪律。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县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加强审计建议落实的跟踪督查工作,并将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