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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2-02-2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2年2月24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安排意见的报告》。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推进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广大公务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带头学习宪法和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观念。扎实开展对城乡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要积极履行好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专题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四、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列入县及乡镇级政府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切实予以保障,要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教育专兼职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五、切实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县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