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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4-02-28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的决议

 2014228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舒城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会议决定批准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并付诸实施。

会议认为,舒城县委、县政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强省战略部署,作出了建设国家级生态县的决定。《舒城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对舒城县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提出了生态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了重点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等5大领域的建设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客观地分析了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符合“生态舒城、活力舒城”的总体发展战略,对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规划意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规划;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生态意识,广泛发动,积极投身生态县建设;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抓手,进一步调优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努力把舒城建设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社会明显进步的国家级生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