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 《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以舒城县城投公司 应收账款等项目融资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以舒城县城投公司
应收账款等项目融资列入财政
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4年7月28日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以舒城县城投公司应收账款等项目融资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县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公司贷款2亿元、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亿元、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亿元、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贷款0.4亿元、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贷款0.5亿元的还款,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