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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焕明辞去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0-2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王焕明辞去舒城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47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王焕明涉嫌严重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焕明辞去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