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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胡传流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4-21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传流辞去舒城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胡传流涉嫌经济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胡传流辞去舒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