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PPP项目实施的议案》的决议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PPP项目实施的议案》的决议
(2018年4月28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PPP项目实施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杭埠镇防洪工程由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采取PPP模式实施,并将项目所需资金分年度列入县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