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6-07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的决议

201867日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的议案》。

会议认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技术线路合理,建设内容完整,规划期限适当,保障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合我县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生态文明理念,严格实施规划;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环保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强化项目支撑,科学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着力抓好项目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考核评价,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及目标的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