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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07-04-10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促进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日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制定了宣传信息工作奖惩制度,制度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重视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主动参与,积极向省、市人大和有关媒体投送宣传信息稿件。每位工作人员(除驾驭员等特殊岗位外)每年向省、市人大和有关媒体投送宣传信息稿件不得少于6篇。宣传信息一经采用,进行奖励。被市级采用的奖励30元;被省级采用的奖励50元;被国家级采用的奖励200元;重要宣传报道、信息,另行奖励。宣传信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完不成年度定额任务的,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年度一篇都未采写的,从有关资金中扣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