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两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
9月20日,县政府会同县人大、县政协召开了由政府系统37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县“两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会上,37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办理工作情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龙照全面分析总结了今年的办理工作。
截止6月中旬,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均能按照县“两案”办理工作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了办理答复任务。今年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把办理工作作为推进政务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强沟通,提高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三是注重质量,切实解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四是强化跟踪服务和督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五是认真办理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六是讲求实效,高度重视再办理工作。
对下一步办理工作,汪县长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从目前的办理情况看,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答复工作基本结束,但并不代表今年县“两案”办理工作已经结束,答复只是整个办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各部门和单位回去后,要召开会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二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把握今年后几个月的时间,加大办理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县人大和县政协确定的重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力度,不留死角;二是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办理方法,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意见,共同办案,努力提高办结率;三是对少数办理难度大、暂时无财力完全解决的,要认真筹谋,作出计划和打算,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三要进一步做好重新办理和答复工作。对代表和委员提出不满意意见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给予重新办理和答复;对代表和委员提出再不满意意见的,县政府将按照“两案”办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承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办理情况,解释原因。四要进一步强化检查工作。一是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自查自纠,摸清情况,补缺补差。二是县政府办要会同县人大办和政协办,开展办理工作检查。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对办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影响办理工作大局的,进行曝光,通报批评。
截止6月中旬,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均能按照县“两案”办理工作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了办理答复任务。今年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把办理工作作为推进政务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强沟通,提高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三是注重质量,切实解决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四是强化跟踪服务和督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五是认真办理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六是讲求实效,高度重视再办理工作。
对下一步办理工作,汪县长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从目前的办理情况看,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答复工作基本结束,但并不代表今年县“两案”办理工作已经结束,答复只是整个办理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各部门和单位回去后,要召开会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二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把握今年后几个月的时间,加大办理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县人大和县政协确定的重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力度,不留死角;二是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办理方法,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意见,共同办案,努力提高办结率;三是对少数办理难度大、暂时无财力完全解决的,要认真筹谋,作出计划和打算,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三要进一步做好重新办理和答复工作。对代表和委员提出不满意意见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给予重新办理和答复;对代表和委员提出再不满意意见的,县政府将按照“两案”办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承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办理情况,解释原因。四要进一步强化检查工作。一是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自查自纠,摸清情况,补缺补差。二是县政府办要会同县人大办和政协办,开展办理工作检查。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对办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影响办理工作大局的,进行曝光,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