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5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由副主任刘自朝主持。
会议听取了汤光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关于“五五”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晓东所作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位副主任、委员结合两项工作报告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表了很好的审议意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将舒城县城北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通过了《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闻宝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了会议,2人因事请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锋、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宏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晓东,县财政局局长李光来,县司法局局长汤光敏,桃溪镇、千人桥镇、杭埠镇主持日常人大工作的副主席,县人大代表欧荣坤,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汤光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关于“五五”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晓东所作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位副主任、委员结合两项工作报告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表了很好的审议意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将舒城县城北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通过了《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闻宝强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了会议,2人因事请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锋、县人民法院院长罗宏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晓东,县财政局局长李光来,县司法局局长汤光敏,桃溪镇、千人桥镇、杭埠镇主持日常人大工作的副主席,县人大代表欧荣坤,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