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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七招”并举贯彻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09-01-05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放宽人大宣传工作限制。县人大和“一府两院”机关、各乡镇,都要让人大宣传工作人员优先阅读相关文件、参加相关活动。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重用。
       二、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力量。由县人大办公室牵头成立宣传工作小组;人大机关内部,分别确定内宣、外宣专职人员;在乡镇,要求确定专抓人大宣传工作负责人及信息员。另外,还要在县直有关单位聘请一批人大工作信息员。
      三、分解人大宣传工作任务。县人大常委会“三室”和各乡镇每年都要接收和完成所规定的宣传稿件指标;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秘书负责随时向县人大办公室宣传小组提供具有宣传价值的重要素材;其他聘请人员也要负责落实本职能机构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宣传任务。
      四、创新人大宣传工作形式。以工作创新带动宣传创新。除了常规方法外,还要采用“同期声”电视、“代表事迹”组合(报道、专访、特写等)、“代表事迹”展览、“人民论坛”专栏、“群众意见”征集等多种方式。
      五、 扩大人大宣传工作范围。继续巩固和完善县人大网站;要放开搞活《舒城人大》内刊;要正常运行“信息群发”系统;要连续不断向党委、人大、政府刊物投稿。《人大会报》内容要摘要刊登到《舒城人大》内刊上;《舒城人大》内刊要随时发送到所有县人大代表手中。
      六、严格人大宣传工作考评。每季度定期通报县人大、“一府两院”机关和其它相关部门、各乡镇的人大宣传工作成果;不定期对后进单位、后进人员进行调度。每年都要对全县人大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保障人大宣传工作经费。凡涉及人大宣传工作所需车辆、经费办公室优先安排。对在全国、省、市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的稿件奖励一季度一兑现。           (来源:市人大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