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四措”落实代表建议 全力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
人大代表心系弱势群体,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薛维功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乡镇推进建立五保老人敬老院的建议》得到了县人大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形成了一整套机制,四措并举强力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是落实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行乡镇人民政府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各乡镇务必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动工建设,10月底前竣工,11月底前入住。
二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严格按照8400元/每床位补助标准下拔建设资金,继续将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资金用于乡镇敬老院建设。
三是建立财政保障体制。落实供养人员配套经费,确保集中供养标准达1533元;院民与工作人员按照10:1的比例配备,以月人均不低于500元标准补助工作人员;每所敬老院每年的水、电、煤、基础设施维修、办公经费、院民常规病治疗等费用,按年人均不低600元列入县乡财政预算。
四是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敬老院生活、财务、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今年,该县计划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5所,新增床位75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2114张。 (来源:市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