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文率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3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文率领农工委一行在县环保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金三江浴场生活锅炉、安徽兴玉瓷业有限公司煤改气工程、华润雪花啤酒舒城有限公司20蒸吨锅炉脱硫项目、舒城玖隆皇家花园建筑工地防尘等五家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同时希望企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吴家文听取了县环保局所作的关于舒城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县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公安局、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商务局、气象局、开发区、杭埠工业园区等单位分别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作了交流。
吴家文认为,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严格环评审批,抓好达标整治,加强执法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吴家文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福祉,要坚定信心,着眼长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全社会共同关注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在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治理、普法与执法、治标与治本、投资与创新、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专业化与大众化的关系,注重工作实效;要强化部门联动,增强综合治理效果,加强环保执法工作协调,继续优化执法格局,提升综合执法效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副县长汤中明出席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