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4月28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 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家文主持。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8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改造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杭埠镇防洪工程PPP项目实施的议案,并分别作出决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浦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傅代玉,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曹前长、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局长夏梅政,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