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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代表法》颁布十五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3-26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孔集、马河口人大办事处,县开发区工委: 
  今年4月3日是《代表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4月份为《代表法》宣传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纪念活动安排
  ①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学习《代表法》,代表座谈对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会的代表6-8名。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半天时间。
  ②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开展走访代表活动。走访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划分6个组,每个组走访2-3个乡镇,每个乡镇走访4-6名县人大代表。走访采取集中座谈和深入代表家庭(单位)的形式(走访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走访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各组走访情况的汇报,并将收集到的代表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送交相关方面办理落实。走访时间为4月中旬。
  ③县“两台”、《舒城宣传》和县人大网站要同时对《代表法》及代表风采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舒城人大》也要集中出专刊。
  二、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念活动安排
  1、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①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学习《代表法》,并作出活动安排;②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作一次广播讲话;③出一期宣传《代表法》专栏或黑板报;④主席团成员开展一次走访联系代表活动;⑤各代表小组开展一次小组活动。
  2、对《代表法》贯彻执行标准开展一次自查。时间要求在4月上旬,4月12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上报。4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将结合走访代表,对部分乡镇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代表活动经费的保障、今年代表活动的安排以及代表活动室建设等。
  3、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结合各代表小组活动,以会代训,对新当选的所在地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4、组织撰写一篇宣传纪念文章。稿件内容:学习《代表法》体会,宣传《代表法》、组织代表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做法及经验,代表履行职责的事迹等。每篇稿件在2500字左右。稿件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于4月12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
  《代表法》宣传月纪念活动是一项重要活动,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孔集、马河口人大办事处,县开发区工委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