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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08-04-30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县人民政府:
      2008年4月1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职业教育工作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程序的意见》的规定,现将会议对两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予以送达,请研究处理。
      一、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动了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县的职业教育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鉴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优化配置,共建共享”的管理体制。成立职业教育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拟编全县职教规划的组织落实,负责布局、专业设置、招生、培训计划、资金、土地、师资、重大设备等工作的统筹。职教办直接对县职教领导组负责。
      2、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两个目标,对舒城现有高中教育作适当调整。总体思路:通过扩大职高规模逐步实现在普及高中的同时调整结构;具体方法:改、扩建、重组等方式扩大中职规模,将部分普高逐步改办职高(或中技)。统筹安排高中招生计划,增加职业教育比重。
      3、改革创新现有职教办学模式、体制和机制。面向市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公办职业学校的办学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引进民办运行机制,探索与企事业单位、其他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合作,形成多元的办学格局。积极创造条件,将舒师职业教育中心定位高等职业教育,舒茶职高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职高。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离,走出一条“中高职一体化”舒城职教之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优先建设实训基地,采用超常规措施,加快职业师资队伍培养。整合现有的职教资源,允许职校自主应聘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专业教师的培养,重视对公办、民办职校校长的培训和管理。办学模式要贴近就业、创业实际,培养以熟练技工和高级技工为主,以提高职高教学的实战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三段式”办学模式: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在企业实习。农村职高要重视农民培训。着力培养有创业经营能力的新型农民,有一技之长的城市型农民工。逐步强制性推行“先培训后就业”,改善就业指导服务。
      4、提高办学层次,打造职教专业品牌。深入调研,精心规划,突出地方特色,真正有站得住脚又备受市场欢迎的专业,打造出舒城职教专业品牌。
      5、多渠道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基金,用于对职教发展的激励引导,实行择优扶持,向有办学能力的学校倾斜,鼓励企业自建或共建培训基地,落实员工培训专项经费。大力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办学和民办职业学校的发展。对社会兴办职业教育实行宽进政策,先发展后规范。将发展职教纳入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我县兴办职教。
      6、加大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职业教育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认识职业教育的经济功能,扫除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把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二、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审议认为,县政府及林业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稳妥、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以明晰产权为核心,以完善服务为保障,以增收增效为目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促进全县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对应林改的目标和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由于勘界确权任务繁重,导致林改整体进展较慢;一些乡村林场林权纠纷调处难度加大;森林资源流转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规章制度;林改工作经费还存在一些困难。鉴此,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争取广大林农的积极配合,促进林权制度改革更好实施。
      2、进一步提高林改工作质量。政府及林业部门要抓住此次林权制度改革的契机,重点解决少数乡镇由于“林业三定”不到位而产生的林权不清和林权纠纷,确保此次勘界确权真实、准确、无误,不再遗留问题;要加强督查和协调,及时发现林改实施中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办法;要加强林改工作调度,加强工作力量,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林改任务。
      3、积极稳妥地推进镇村集体林场的改革。建议政府及林业部门对此进行认真调研,摸清集体林场的经营状况,分类指导;妥善化解部分集体林场与群众之间的林权纠纷,妥善调处矛盾,维护林区社会稳定;要鼓励、引导集体林场转变经营方式,促进林权流转,引入社会资金投入林业,提高林份质量和管理水平。
      4、加快林业管理、执法、服务三大体系建设。尽快组建林业工作站,加强林业管理;要转变林业发展理念,培育林业要素市场,组建评估等中介机构,完善拍卖、抵押等工作程序,促进林权规范流转;要重视林业信息化建设,提高林权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杜绝乱砍滥伐违法行为。
      5、加大对林改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镇村对林改的积极性,保证林改顺利进行。

                                                                                         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