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经县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09年5月31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时间半天。建议会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基础建设项目资金有关问题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三、其他。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农委主任,春秋乡、柏林乡、千人桥镇主持日常人大工作的副主席,县人大代表方国、王祥报,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