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草案)
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注重加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实力舒城、魅力舒城、和谐舒城、幸福舒城”,发挥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此,常委会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职,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着重就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审计、“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安排意见、城乡低保工作、全县林业工作、全县文化改革发展情况、代表建议办理等10项工作报告,必要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情况、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专项工作汇报。
2、开展执法检查。有重点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责成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抓紧解决并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常委会报告。把执法检查与执法调研结合起来、与督办典型违法案件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检查实效。本年度将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对校车安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全县旅游开发重点项目、科技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3、加强对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推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加强预算的审查监督。督促加快财政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切实纠正和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
4、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继续加强对“一府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加大主动审查工作力度,完善备案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根本利益。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5、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人事任免的组织程序和法定程序,认真贯彻县委意图,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增强任免工作的民主性、公开度和规范化,并切实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督促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6、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推动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常委会与代表双向互动机制,保持与代表的密切联系。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由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继续开展集中走访代表活动,注重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7、加大对代表建议的处理和督办力度。坚持和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四公开”制度,及时听取并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办理部门邀请提议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继续实行由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督办回访制度,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
四、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8、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六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9、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推进全县民主政治建设。突出宣传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情况和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加强对常委会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办活、办好《公报》、《舒城人大》,加强与县内、外媒体的交流;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网站作用,并努力使之成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加强与代表和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实效
10、开展调研和视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它重要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年度将围绕民生工程及和谐社会热点,对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计划生育基层服务所建设、公安派出所及看守所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等进行视察。
11、加强同“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结合审议和执法检查等工作,贯彻县委重要工作部署,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其贯彻执行。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接受县委在政治、思想、组织方面的领导,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不断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1 3、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努力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和管理,提高机关的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整体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机关为群众服务、为代表服务、为常委会服务的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依法办事、勤政廉政、群众满意的和谐人大机关。
1 4、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指导乡镇人大依法规范地开展工作,支持乡镇人大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15、加强与省、市人大工作联系。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完成省、市人大和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及兄弟县区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吸取新经验、新做法,推动全县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