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共舒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医药卫生、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审计、水利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等7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情况、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等4项专项工作汇报。
2、强化计划执行和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推动全口径财政预算编制,逐步实行预决算审查全覆盖。督促加快财政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切实纠正和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探索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工作。
3、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切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积极开展调研和视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它重要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年度将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对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发展情况、司法监督工作、招投标工作、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将围绕民生工程及和谐社会热点,对全县生态建设情况、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等进行视察。
5、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督促县“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按要求报送备案,加大督办力度,推动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跟踪监督。对有关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及2011年“同级审”查出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一些事关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解决,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二、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7、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执行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工作发展。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8、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相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积极探索任后监督,促进勤政廉政,推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改进代表工作
9、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有计划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围绕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县乡(镇)集体调研和视察活动。重视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促进代表小组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代表小组作用。
10、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坚持和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四公开”制度,及时听取并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办理部门邀请提案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继续实行由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督办回访制度,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
11、切实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密切与代表联系,扎实开展集中走访代表活动。认真总结在服务代表方面的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重视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能力。
五、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12、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以制度保证和促进工作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
13、提高常委会机关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创新性机关、效能性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常委会机关的集体服务班子和参谋助手作用。
14、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突出宣传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情况和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加强对常委会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办活、办好《公报》、《舒城人大》。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网站作用,使之成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加强与代表和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
15、积极推进全县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完成省、市人大和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指导乡镇人大依法规范地开展工作,支持乡镇人大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及兄弟县区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全县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