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单 位 项 目 |
存 在 问 题 |
处 理 意 见 |
整改情况 |
财政局 |
地方级收入结构不尽合理 |
优化收入结构 |
已整改 |
部分预算资金执行不到位 |
应细化预算,予以改正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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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财政收支规模 |
予以改正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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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算收入未缴库 |
相关股室和部门应尽快将预算收入缴入国库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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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
纳入基金预算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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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应缴入预算的款项划入财政专户管理 |
应纳入预算管理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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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仍存在差距 |
按《舒城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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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
多拨付费用在下一年度抵扣,超范围使用应予以改正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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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资金规模较大 |
应及时清理、收回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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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
部分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造成其税收漏管 |
地税部门要依照相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研定具体整改措施,加以纠正或改进。 |
已整改 |
存在部分税款不能正期入库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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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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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税收漏征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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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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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
固定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手续,账实不符18.51万元 |
对减少的18.51万元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
已整改 |
县招商局 |
机关经费挤占招商小组经费80万元 |
按照规定积极落实资金,予以改正。 |
已整改 |
县招投标局 |
不具备收费主体收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274.46万元 |
应予以清退 |
未整改 |
应收未收各项规费177.59万元 |
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各项规费的收取,确保各项规费的应收尽收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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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等1011.12万元虽全额缴入非税局,但未在单位账面反映 |
县招投标局要对非税收入情况、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入账,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完整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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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保证金未入账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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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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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未缴各种税费33.3万元 |
县招投标局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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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
自立项目收取企业招商引资协作费23万元。 |
退还被收单位 |
已整改 |
在其他单位报销会议费25.52万元 |
退还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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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 |
挤占、挪用企业改制专项资金1221万元 |
应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财政专项资金 |
已整改 |
长期投资收益不明显 |
加强投资收益的管理,对参股企业的经营成果应及时、准确地了解,足额地收回投资收益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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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资产处置手续不合规,处置收益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县供销社应完善手续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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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未缴税费25.16万元 |
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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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
挤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万元 |
应立即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归还被挤占的资金 |
已整改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没有完全到位 |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切实做到据实征收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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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审批把关不严,两年给不符合救助标准的残疾人发放补贴2109人(次)共88 .06万元 |
完善一系列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制度。督促乡镇严格规范申报、把好残联自身审批关,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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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
部分专项补贴申报资料控制不严,手续不健全 |
应组织人员对已登记的残疾人信息、已办证的残疾人信息进行排查,尽快更正、完善有关残疾人管理系统,研究制定信息管控制度,确保残疾人信息真实可靠 |
已整改 |
残疾人身份信息采集录入差错率较大、信息管理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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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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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完工后未送审计机关审计 |
应主动将相关工程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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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
挤占专项经费17万元 |
应予纠正,归还原渠道资金 |
已整改 |
滞留非税收入44.62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
及时整改,补缴财政专户,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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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汊河中学 |
代收代支结余未退还给学生22.4万元;新华书店的折扣未返还给学生20.5万元;违规收费11.7万元 |
应予以退还 |
已整改 |
应代扣未代扣个人所得税6.9万元 |
应依法申报缴纳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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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外收支84.9万元 |
应予改正,所有账外资金应补记入账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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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16万元 |
应予改正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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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228.57万元 |
应按规定补记入账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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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未报送国家机关审计 |
及时将建设工程项目报送国家审计机关审计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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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 |
未能实行专户管理 |
设立社会抚养费专户 |
已整改 |
社会抚养费收入长期未清理, 168.07万元滞留非税收入汇缴户 |
补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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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执行 |
少计利息10.73万元 |
待收 |
已整改 |
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 |
资金筹集和管理不规范 |
规范资金筹集渠道,及时拨付资金 |
已整改 |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管理责任 |
加强管理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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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
建立上下级、多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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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 布局调整 |
部分校舍资源未得到及时有效和充分利用。部分校舍处置不规范 |
明确并完善农村中小学闲置的校园校舍处置、利用的权限、原则、程序、标准和税费减免等有关优惠政策,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处置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处置所得用于发展农村教育;对被占用校舍应依法追回,经检查不属危房的,可用于举办幼儿园、成人文化学校或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或出租、拍卖等,处置所得必须用于发展农村教育,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
进行中 |
政府投资项目 |
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差; |
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集中统一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
已整改 |
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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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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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投资管理力量薄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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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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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制执行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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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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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方面配合审计工作有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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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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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溪镇 |
违规处置农工商公司资产 |
由桃溪镇党委政府依法完善手续 |
已整改 |
违规发放贷款5900万元 |
收回,罚款2万元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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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收入未入库25.34万元 |
解缴入库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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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财政支出1361.53万元 |
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罚款1万元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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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中存在招待费和租车费较大、白条抵库等问题 |
立即收回,罚款1万元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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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存在的问题 |
桃溪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人员纠正。 |
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