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在中共舒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着力打造“廉洁舒城、效能舒城、平安舒城、活力舒城”,加快舒城科学发展,实现舒城绿色崛起发挥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以提高实效为核心加强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着重就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实施情况、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农村电网改造、土地流转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等6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情况、关于全民健身工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专项工作汇报。
2.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深入开展经济工作监督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和“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计划、预算的有效执行。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工程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督促加快财政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支持政府强化审计监督,促进依法征收、科学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继续加强对“一府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加大主动审查工作力度,完善备案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根本利益。
4.开展调研和视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其它重要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年度将围绕人大批转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畜牧兽医及水产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全县城镇化建设工作等开展视察。
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5.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任免干部的知情权、选择权。依法对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加强任后监督,完善监督办法,促进被任命干部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三、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为重点发挥代表作用
6.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努力推进基层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推进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健全常委会与代表双向互动机制,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由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继续开展集中走访代表活动,注重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7.加大对代表建议的处理和督办力度。坚持和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四公开”制度,及时听取并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办理部门邀请提议代表参与办理工作,继续实行由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督办回访制度,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
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宣传工作
8.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六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9.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推进全县民主政治建设。突出宣传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情况和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加强对常委会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办活办好《公报》、《舒城人大》,加强与县内外媒体的交流;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网站作用,并努力使之成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加强与代表和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
五、以落实人民意愿为宗旨决定重大事项
10.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重要途径,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贯彻落实,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律效力。
六、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1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强化工作研究和整体谋划,不断探索地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把常委会建成靠得住、干实事、有作为、敢担当、有权威的坚强战斗集体。
12.加强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完善与“一府两院”联系制度,确保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和管理,整体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机关为群众服务、为代表服务、为常委会服务的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依法办事、勤政廉政、群众满意的和谐人大机关。
13.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与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培训指导。支持乡镇人大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4.加强与省、市人大工作联系。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完成省、市人大和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与省、市人大及兄弟县区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