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14年4月25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建议会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电网改造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城关镇清溪园和经济开发区永丰小区安置房项目银行贷款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四、人事任免事项。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社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县城投公司总经理,杭埠镇、庐镇乡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李家明(杭埠镇)、朱秀娥(庐镇乡),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