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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舒城县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9-24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舒城县2013年度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728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束晓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133月至5月,对舒城县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经办的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2013年度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旅游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对城关省级粮食储备库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对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此外,2013年下半年我局还对县民政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汤池中学等单位进行了审计或调查。

一、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我县201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1642万元,预算支出205777万元。

2013年度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16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03%,比上年增长15.04%。实现预算支出30559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8.51%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 2013年实现地方级收入75442万元,加:上年结余28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227877万元,调入资金272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2500万元,减:上解支出45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50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合计为305617万元。当年安排支出305599万元,结余18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

201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34万元,预算支出同口径列支安排100034万元。当年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7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72%。当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2827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8.24%

政府性基金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实现预算收入111636万元,安排预算支出111636万元。土地出让金专户当年收入118188万元,支出131262万元,超支13074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940万元,同口径安排预算支出19940万元。当年实现预算收入27328万元,安排支出273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7.05%

(三)部门组织收入(含代管资金)情况。

2013年部门组织收入年初计划19354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1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791万元,政府性基金850万元,专项收入18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95万元;纳入非税收入专户管理的收入8878万元。

2013年县非税局实际汇缴部门组织收入139954万元,其中:罚没收入24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675万元,政府性基金91691万元,专项收入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209万元;纳入非税收入专户管理的收入22550万元;待确认款项534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3年,我县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抢抓多种政策叠加机遇,充分发挥背靠大别山、融入合肥经济圈的优势,着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积极应对各项挑战,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政策性减收等挑战,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强化收入征管措施,规范非税收入执收。同时重视对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协调,提高征管质量。紧抓重点税源,着力加强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税源监控,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全年实现税收收入98024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7%,收入质量稳步提高。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投入资金11.9亿元(其中县级配套2.2亿元),全力实施34项民生工程。其中:用于养老保险金支出9076万元,用于新农合参合人员医药补偿资金支出2.8亿元,用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药补偿资金支出2959万元,有效保障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均衡协调发展,为缓解“养老难”、“看病难”、“入学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激发经济增长活力。全年投入4.25亿元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投入9617万元用于县开发区、杭埠开发区、舒茶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补助等形式,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向上争取资金1036万元,支持27家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投入2928万元,用于企业废物资源利用、工业污染治理和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建设。投入2100万元,用于万佛湖网箱退出工程,助推万佛湖景区创5A

――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继续进行预算编制改革,运用编制管理系统,使预算编制更具系统性。建立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了12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继续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兑付“营改增”企业扶持资金395万元。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有序地向社会公开了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从审计情况看,我县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收支结构逐步优化。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操作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

1)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支均未列入年初基金预算。实际执行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94万元作为行政性收费缴入国库,廉租住房租金38万元作为其他收入划入专户核算。

2)多数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13年只有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编制了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91万元,其他部门和单位均未编制。

3)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落实到单位和部门。

2. 部分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

一是部分专项经费安排依据不明确。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费210万元、餐饮安全及农村药品两网整治10万元、农业品牌及农展10万元、文化市场整顿5万元、土地执法专项10万元、育林业务费1万元、动物检测及产品安全监督10万元等没有明确的文件依据。

二是部分项目实际为一次性工作,或需经费保障的任务已经结束,但仍按以前年度的惯例予以安排。如:土地规划修编50万元,该项目早在2011年已实施结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5万元,该项目为一次性工作,2012年已经安排,且工作也已结束。

三是少数应由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列入了公共预算。如:教育事业费2000万元中含有应从地方教育附加中支出的700万元、松材线虫病防治5万元应从育林基金中予以安排。

3. 部分预算执行不严格。

1)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到年末有2970万元未按预算执行,被用于平衡财政。

2)城市污水处理费年初预算有收入,但未安排支出。年中采取追加方式安排县住建局污水处理费614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调控资金26万元未执行。

4. 部分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1)非税收入结算户年末结存应缴预算收入2828万元未缴, 2012年非税专户管理的政府调控资金21万元未缴。

2)结存县级储备粮轮换收益121.47万元未缴。

3县财政局相关专项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339.36万元未缴库。

5. 应缴预算收入划入财政专户管理。

2013年县财政局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其他政府基金收入38万元,县物价局罚没收入8万元,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招投标中心、县劳动就业局、县档案局等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82万元,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招投标中心等单位其他收入2181万元,划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6. 土地出让金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土地出让支出大于收入。土地出让金专户当年收入118188万元,支出131262万元,超支13074万元。另外应收款项中30000万元实际应列为支出。

2)土地出让支出超范围。2013年土地出让金专户拨付县城投公司2250万元,用于六安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入股资金。

7.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到位。

1)政府性基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性基金仍沿用以拨作支的拨款方式,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2)授权支付中大额现金支付比重较大。经抽查2013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授权支付情况,发现单笔金额大于1万元的现金支付有1485笔,金额5462万元。

8. 部分项目应实行报账制而未执行。

1)县财政2013年将大中型水库移民临时突发性应急处置资金150万元,直接拨至县移民局。

2)县财政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218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955万元,合计1173万元,直接拨至相关乡镇。

9. 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12013年非税收入待确认款项年末余额5346万元,收入种类或单位不明确,待查金额较大。

2)县财政局经建专户从县级储备粮轮换收益上缴中直接支付收购费用15万元。

10. 应收款项清理不及时,余额较大。

2013年末预算股暂付款余额25111万元(综合股14911万元,城投公司9106万元);县非税局应收款项余额2187万元;民生办暂付款余额9200万元,为当年净增;国库支付中心应收款项余额9900万元,当年净增5800万元;企业股暂付款余额275万元,主要为原县直企业借款。

11. 项目资金监管不严。

1)经抽查县财政2013年专项资金工程类项目资金拨付情况,除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和柏林乡土地整理项目拨款附有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外,其他已经全部拨付的项目均未见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

2)抽查杭埠镇相关工程项目,其中: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00万元全部报账提款,实际只支付工程款34.04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2013年报账提款19万元,其中17.17万元以业务用房建设、空调和其他设备报账支出,实际项目尚未实施。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 抽查安徽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发现应征未征税金432.78万元。

2. 企业纳税申报不实或不及时,导致未按期入库税费694.99万元。

3. 抽查舒城中学等4所学校,发现应征未征营业税24.5万元。

4.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增值税清算归档资料不完善,部分扣除项目没有规范的凭据。

2)个别项目利息支出与面积分摊不合理,导致应征税额不准确。

3)枫丹欧洲华城“ABCD组团”项目清算后销售的1082平方米房屋,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 县住建局:

1)违规收费17.09万元。

2)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26.95万元。

3)重点工程建设经费、专项资金和人员经费等核算未分开,收支不够清晰。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5)县住房资金未实现应有的增值。

6)存在党政机关办企业问题:全资成立县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11~2013年收取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1076.63万元。

2. 县民政局:

1)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超投资计划240.45万元,挤占预算安排的当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

2)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9.37万元未缴入县财政专户。

3)救灾(捐赠)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入库、保管、出库等没有完备的凭证手续。

3. 县交通运输局:

1)无依据收费6.45万元。

2)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

3)应收未收国有资产租赁收入60万元。

4)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1.34万元。

5)货币资金管理不符合规定,白条抵库8.71万元。

4. 县旅游局:

1)以收取市场拓展营销费的名义向有关单位摊派80万元。

2)坐支非税收入3.1万元。

3)接待费用支出较大。

4)少数支出凭据不合规。

5.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1)应缴预算收入未入库614.11万元。

2)坐支非税收入44.41万元。

3)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是银行存款账实不符,二是少数会计资料归集不完整。

6.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违规收费84.4万元。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48万元。

7. 汤池中学:

1)账外核算补课费、教辅及作业本费等资金222.83万元。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万元。

3)代收代支课本作业、教辅资料、试卷制作等费用结余40.47万元未退还学生。

4)学校食堂承包合同没有及时变更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1)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及时安排10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2)应收未收廉租房房租1.26万元。

(五)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 县砂石公司:

1)应提未提坏账准备481.54万元。

2)少计收入7.76万元。

3)挪用河道采砂管理费1.42万元。

4)存在出借砂票和砂场串票现象。

2. 县城关省级粮食储备库:

1)少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5.49万元。

2)多计利润30.35万元。

3)部分固定资产账面未反映。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013年我局共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09个,其中: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项目63个,当年完成审计且发出报告的47个;预算审计项目5个,当年完成4个;重点工程和校安工程等跟踪审计项目40个(其中: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9个,合同价合计为34.3亿元;校安工程跟踪项目31个),当年完成校安工程跟踪项目31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1个,当年完成。

已完成的47个竣工价款结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16019.41万元,审计核定金额12154.70万元,审计核减额3864.7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24.13%。已完成的4个预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57414.99万元,审计核定金额56892.63万元,审计调整金额2413.99万元,净核减额522.36万元。已完成的31个校安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送审金额2338.28万元,审计核定金额1932.74万元,审计核减额405.54万元,平均核减率17.34%。已完成的1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1038.64万元,审计核定金额964.62万元,审计核减额74.02万元,核减率为7.13%

通过政府连续几年对建设领域的整治和一系列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以及对工程投资的审计与宣传工作,建设单位在工程管理方面较过去有所提高和改善,但在日常投资审计和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

1. 有的项目应招标而未履行招投标手续。

2. 有的项目招标前期工作考虑不充分,施工时对招标确定的品牌又进行变更,从而导致造价大幅度增加。

3. 有的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详实,评标过程不严谨,致使工程价款结算产生较大分歧。

4. 有的项目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规模组织建设,使招标流于形式,投资超合同、超预算、超概算现象时有发生。

5. 有的项目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尤其是计价方式和风险条款约定等签订施工合同,导致结算产生争议。

6. 有的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存在超付工程款现象。有的项目违反《舒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未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就付清全部价款。

7. 有的项目无工程监理,有的项目虽有监理但未能有效发挥作用,计量不实、签证不实现象时有发生。

8. 有的项目工程变更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善甚至随意变更、虚假变更。

9. 有的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收履约保证金,而实际执行中未收。

10. 有的项目竣工验收流于形式,验收组成不合规,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把关不严,以次充好,特别是一些民生工程,没有组织消防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1. 有些建设单位对跟踪审计的定位不明晰,认为只要审计人员参加某个会议或者到过某个现场,就是经过审计了,审计机关同意了,而实际情况是审计人员发表的意见往往并没有被采信。

12. 应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而未报送的现象仍很突出。

13. 部分单位配合审计工作意识不强,对送审资料不把关,甚至提供虚假资料,有的单位对审计组发现的问题不予明确是非。

(七)乡镇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违规将征地补偿款656.73万元打入相关村民组组长个人账户。

2)挪用村级资金500万元,用于工程项目建设。

3)招待费支出未按制度执行。

4)预征地款项已付,但未建立预征地台账。

2. 杭埠镇:

1)未经批准举债2767.26万元。

2)预算收入未入库25.86万元。

3)虚列财政支出668.11万元。

4)招待费和租车费支出较大。

5抽查行政村存在:虚报支出,套取“一事一议”财政资金16.22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3.46万元;违规抵扣农民欠款11.9万元;违规收取计生罚款和违约金8.85万元;不合规发票报销105.24万元;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等问题。

3. 舒茶镇:

1)土地出让金超范围使用101.87万元。

2)坐支非税收入6.46万元。

3)公务接待费开支过大。

4)“白条抵库”金额较大。

5)大额现金使用较多。

6)会计核算不规范:少计公务接待费131.84万元;现金支出记账错误较多,涉及金额675.54万元;出借款列为支出;往来款长期没有清理;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3.54万元。

7)沟二口村村干部收取村民发展互助资金1.71万元长期没有交镇财政所入账。

8)抽查行政村存在:虚报种粮面积,套取种粮补贴资金2.56万元;弄虚作假,套取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01万元等问题。

4. 南港镇:

1)违规收取计生违约金0.75万元。

2)虚列龙潭村“一事一议”支出套取专项资金21.3万元。

3)“白条抵库”金额较大。

4)暂付款长期未清理。

5)抽查行政村存在:部分经济事项票据不合规和无票据支出;违规收取建房保证金;龙潭轮窑厂前期征地费用长期未入账;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违规举借债务98.7万元等问题。

对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根据县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将专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上年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在今年也进行了延伸督查,总体来看,整改基本落实到位。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积极开拓培植税源,进一步严格税收征收管理。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开拓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各税种的稳定增长。健全征管信息系统,进一步增强税收征管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对企业依法纳税监督检查,重点规范重点行业等领域的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财政制度改革。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通过建章立制、明确标准和依据,落实管理责任和权限,解决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安排笼统、依据不充分等问题。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项目调剂和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行为,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统筹预算管理。四是进一步推广财政大平台应用,将全部财政支出集中在大平台运作,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五是积极推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政府投资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建设行为。

一是把落实《舒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今后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要措施来抓,真正做到两个凡是:凡是涉及政府投融资项目的部门和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凡是以财政性资金投资为主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二是加大跟踪审计力度,防范和化解项目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三是重点查处违规招投标、高估冒算、损失浪费、挤占挪用等行为,促进建设项目透明、高效、廉洁,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四)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管理。

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财务控制和管理,将各项收支和结转结余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防止相互挤占,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票据使用、报销审核、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制度,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五)规范乡镇收支行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管理水平。

一是把乡镇预算内、外各项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保管、处置制度,完善费用报销制度,规范乡镇财政性收支行为。三是对乡镇债权进行清理、核对,不能收回的债权要按规定核销,能收回的债权要组织人员积极予以清收。

(六)推进整改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整改执行合力,加大跟踪督查的力度,建立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对审计后未能按时整改的问题,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认真问责,增强审计监督的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审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秉持审计监督职责,突出思路创新,突出项目质量,突出业务规范,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在维护经济秩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