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17号
标题:关于将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生活救助调整为医疗救治的建议
代表姓名:徐文荣
内容: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的存在既是家庭的生活负担,也是家庭的精神负担,更是社会安全的重要隐患。
近年来,有关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和医疗保障体系日趋建立,他们的物质生活和医疗费补助基本有了着落,但是,救治工作难以到位,特别是农村。为了确保此项民生工程取得实际效果,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精神负担和社会的安全隐患,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2.将生活救助调整为医疗救治,指定监护,定点医疗;
3.实行跟踪服务,定期回访,督促救治;
4.社区或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