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第2号
标题:关于舒三路段下水道及亮化工程的建议
提案代表:邓立高、周宗凤、刘宏年、戴建群
内容:位于舒城车站至七星华强羽绒厂路段这十几年来一直没有下水道和路灯,每逢下雨天路上积水只能往沿路两旁的住房和企业的院子里淌,晚上又没有路灯,长期以来给生活在这一带的居民,厂家和行人造成很多不便,为此人们议论纷纷。再说这一路段是我们县的东大门,十五年没变。全国各地的客商来到我县路过这里会对我县的市容市貌不满意,给我县的招商带来负面影响。我们作为人大代表受人民群众的委托,特建设政府重视此事,尽快修好下水道和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