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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议事原案的答复函(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3-07-23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姚勤、陈兴安、胡贤全、梁秀恕、王祥报、汪正灼、朱德志、曹佑云、陈华、章忠琴、陈会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柏林乡要求设立新型建材工业园”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经济发展以及园区建设的高度关注。

二、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各类开发区清理整改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4035号文件),文件要求对各类开发园区进行清理整改,并明确要求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得擅自批准各类开发园区。

三、目前,我县已经设立了两个省级开发区和九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其中,县经济开发区和千人桥工业集中区均有新型建材产业定位。

四、依据《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舒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柏林乡响井村作为工业用地列入规划, 根据其位置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已落户两家新型建材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设立工业项目,促进我县工业发展。

五、柏林乡位于县城近郊,在发展工业时,只要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和柏林乡土地利用规划,县发改委将依据工作职能在项目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综上所述,设立柏林新型建材工业园条件暂不具备,没有土地指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以得到保证。我委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柏林乡的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感谢你们对县发改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