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卫生局)
徐文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生活救助调整为医疗救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困难家庭精神病患者生活救助调整为医疗救治”已在落实执行中。贫困精神病人普通门诊治疗,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皖卫农﹝2011﹞44号)规定,属“重性精神病”的,其普通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特殊慢性病补偿范围。
民生工程九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医疗机构负责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关档案资料。目前我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131人,每年由各所属医疗机构提供至少4次随访及病情评估、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感谢你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