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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议事原案的答复(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3-07-23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凌贤平、姚勤、郭大明、匡斌、鲁培焕、蒋学明、吴基林、程亚林、欧荣坤、沈龙、程光翠、王祥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九溪江南小区与晨光学校之间臭水沟”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议事原案主要涉及城市污水排放管理问题。近年来,为有效管理城市污水排放,我县建设了日处理污水能力2.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主支管网管网73公里,对老城区采取截留等多种措施收集污水,对新区随道路新建污水管网,对居住小区实行排水许可制度。目前城区范围内除少数分散居住区和城市棚户区外,集中居住的小区、公共设施污水基本接入了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3万吨,污水管网覆盖率达80%,污水处理率达76%,为全县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九溪江南小区与晨光学校之间臭水沟”即高沟支渠,原为灌溉用渠,后因城市建设沟渠逐步失去原有灌溉作用,加上九溪江南小区与晨光学校之间居民自建住房增多,而且零散布置,居民自建住房生活污水没有按规定设置排污管道,而是采取直接排放的形式流入原灌溉渠,形成目前臭水沟。针对该处污染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文明创建工作安排中,已明确有关单位落实治理。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