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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议事原案的答复(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3-07-23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薛维功、戴建群、程娟、韦九青、林克娟、顾朝科、桂莉、程正兰、邓立高、周宗凤、刘宏年、余友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楼街设立路灯”的议事原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城品味,展示县城形象,我局按照县城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县城功能定位、发展需要和居民需求,正在积极打造交通便捷、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现代化新县城。先后新建了梅河西路、花桥东路、高峰南路、皖江路等道路和路灯等配套设施,改建了梅河中路、梅河东路、广厦路、古城北路等道路和路灯等配套设施。县城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城区亮化率逐步得到提高,亮化、美化效果得到加强,方便了市民夜晚出行。

鼓楼街位于县城核心区范围内,该路建设时安装了路灯,从现场勘查看,目前人行道上还有路灯基础的痕迹。路灯损坏的主要原因是门面经营户为方便占道经营和广告牌超标准建设,以及人为损坏等原因,致使该路目前无路灯。

你们提出的议事原案我局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对工程现场勘查,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反复讨论。由于该路道路狭窄,地下管线较多,路灯及管线安装比较困难,特别是路灯建设将对经营门面房造成影响,工程实施容易受到外部干扰。为此,我们将同所在地社区进行联系,在排除路灯建设的外部环境干扰条件下,立即组织该项目的实施。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的关注、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