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住建局)
蒋学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贯通桃溪镇三沟街道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完善市政设施,提升县城品味,我局依据县城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先主城区后城郊区的原则,分步设施建成区内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先后新建了梅河西路、花桥东路、高峰南路、皖江路等道路和路灯等配套设施,改建了梅河中路、梅河东路、广厦路、古城北路等道路和路灯等。通过这几年建设,县城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城区亮化率逐步得到提高,亮化、美化效果得到加强,方便了居民出行。
你提出的“关于贯通桃溪镇三沟街道路灯”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考察和相关情况的调研。据了解,三沟街南边连接城区的路灯是2010年我县争创国家级文明县城时,由县市容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三沟街北边路灯是治超部门为车辆超载治理需要安装建设。你所提出的区域属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地块安装路灯确有必要。但由于该地块目前仍不属于建成区,未列入今年的市政设施建设计划。为此,我局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列入县城市政设施建设计划,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早日落实你的建议。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