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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3-07-23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韩芳、王士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郊村自来水管理一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所提的建议符合我县实际,随着我县城镇建设的逐步加快,自来水覆盖范围逐步向周边延伸,加强对城郊周边自来水的管理,十分必要。

我县管网建设由县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供水能力和财政实际状况,按照先主城区,后城郊区的原则,随着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大,逐步向外推开。

根据职能划分,我县居民供水管理分为市政供水管理和农村居民饮用水管理,市政供水管理由我局负责,我局具体委托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由水利部门实施。

为了解决城郊部分居民供水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暂时没有纳入市政管网管理范围的情况下,由我局同水利局一道,对于城关镇9个村约6000户接入了县自来水主管网,其支管网仍由村组按照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负责建设,性质属于农民饮用水安全工程范围。对于此类供水户,由自来水公司与村委会签订供水协议抄总表。根据协议,自来水公司只负责总表前管理和服务,总表后的管理和服务由村负责。目前,自来水公司对于此类项目,基本上依自然村庄设置总表,未按照村级抄总表,减少了村级管理耗损支出。对总表以下的管线,县自来水公司积极协助村委会加强日常管理。为弥补村总表的水损问题,县自来水公司已按照趸售给予减免。

下一步,随着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城郊部分地区将纳入城区改造工程范围,其城市供水、供气等设施将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纳入城市管网管理,届时你们所提出的问题将得到彻底的解决。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