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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3-07-23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王士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仁孔路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完善市政设施,提升县城品味,我局依据县城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先主城区后城郊区的原则,分步有序推进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先后新建了梅河西路、花桥东路、高峰南路、皖江路等道路和路灯等配套设施,改建了梅河中路、梅河东路、广厦路、古城北路等道路和路灯等配套设施。县城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城区亮化率逐步得到提高,亮化、美化效果得到加强,方便了居民出行。

接到建议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对该路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仁孔路为老舒三路,后因舒三改道,成为村级道路,该路目前无下水等地下管网和路灯等配套设施。依据《舒城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该路已不属于城市道路。随着该地块周边区域的综合改造,该地块周边将依据县城总体规划的安排,统一规划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并配建给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网和路灯、信号灯等配套设施。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的关注、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