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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8-0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陈留根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处理被撤学校(张中、南中)资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陈留根代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注。在收到建议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有关股室进行调查研究。

    2010年6月27日,十五届县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2010年秋学期起,南港中学、张母桥中学两所学校停止办学。此后,县教育局出台了《南港中学、张母桥中学停止办学工作方案》(舒教[2010]40号),就两校停办后的教师、学生分流以及资产清理等作出安排。经相关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南港中学拥有流动资产8.34万元,固定资产1055.43万元,总资产1063.77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张母桥中学拥有固定资产累计578.47万元。

    南港中学、张母桥中学停办后,尽快处理两校资产是县政府、教育局和有关部门的共识。为利于资产处置,前期教育局就部分教师依次住房的搬迁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具备处置条件。2012年11月,根据县政府领导对两校资产可采取宜卖则卖、宜租则租的处理意见,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县教育局向县国资委报送了《关于两校国有资产处置》报告。目前县国资委已经委托专业机构对南港中学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为下一步资产处置做准备。张母桥中学的资产处置也在积极稳妥推进中。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