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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议事原案的答复(交运局)

发布日期:2013-08-0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张 艾、沈龙林、陈先龙、贾世宏、沈克树、张克云、王 建、朱 云、徐 军、韦生群、贺浩然、苏守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修筑八里—舒晓路20K水泥路”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八里—舒晓路20K属于乡道南沃路之一段。乡村道路建设主体为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我局将积极争取“十二五”县乡道改造计划,由代表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