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议案建议 >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议事原案的答复(交运局)

发布日期:2013-08-02 0:0    作者:xksh     来源: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张朝阳、董士勇、邱昌玉、金运胜、储柱勇、华兴芳、施新年、宋诗坤、王加政、刘传秀、王祥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开通山河路公交车”的议事原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以来,为服务人民群众更加优质便捷出行,更好地促进了城乡交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成功淘汰原老旧农客,开通城乡公交,实行1元/人次优惠票价,公交化运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城乡公交开通后,本着安全、便捷、优质的原则,公交车已覆盖全县所有主干道路,通达县内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部分符合开通公交车条件的村。但由于我县部分支线道路(如山河路)路况差,不能达到公交车通行条件,为确保公交运行安全,暂未开通我县部分支线道路公交车,少数沿线群众出行仍较不便。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也非常重视,安排人员进行广泛调研,并结合实际拟草了《舒城县加快镇村客运发展实施意见》,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后实施,对符合开通班车条件的线路,鼓励当地乡镇政府成立镇村客运公司,购置适宜车型车辆,开通“村村通”客运班车。“村村通”实行统一运营管理,统一标志标识,按核定线路运营,按核定运价收取运费,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

    山河路作为我县山区道路,道路等级低,暂不适宜开通公交,因此,将按照《舒城县加快镇村客运发展实施意见》,由代表们所在地乡镇政府通过开通“村村通”班车的方法加以解决,这样,既能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又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