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贤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对重三路进行重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4年,我局通过争取部补通达项目对重三路进行了改造,投资约100万元。该路属于村道,建设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由于国家“村村通”项目已结束,建议代表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县直对口部门支持,采用拼盘解决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我局也将积极争取,想办法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以利于该项目早日建成。